香港高等法院今天(21日)裁定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同案另一名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早前已認罪。案件押後至8月28日聽取申辯,李卓人與鄒幸彤繼續還押候判。根據《香港國安法》,此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報導指出,法院認定支聯會沿用多年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構成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實行「推翻或破壞中國憲法根本制度」的行為。法官認為,該綱領針對中國共產黨,意圖結束其領導地位,而非單純要求多黨合作;被告明知言行可能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範圍,仍堅持鼓吹,屬於「其他非法手段」。《香港電台》(RTHK)引述判詞指,三人對中共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蓄意挑起公眾對中共的厭惡與憎恨,意圖鼓勵支持者伺機以非法手段落實目標。《彭博社》(Bloomberg)則形容,此為《國安法》下備受關注的案件,測試相關法例對言論表達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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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69歲)、鄒幸彤(41歲)及何俊仁(74歲)於2021年9月因本案被正式起訴。港警國安處於同年9月8日左右拘捕包括鄒幸彤在內的支聯會常委,9月9日正式提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透過支聯會活動、刊物及公開言論,煽動他人組織、策劃或參與以非法手段(結束中共領導)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支聯會其後於同月底解散。鄒幸彤此前曾於2021年6月因涉嫌宣傳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等相關案件被捕,但本案為獨立的國安控罪。

截至今日,李卓人與鄒幸彤自起訴後一直不准保釋,已關押近1800天(接近5年);何俊仁曾獲短暫保釋約7個月,其後再被羈押,累計約1600天(逾4年)。

類似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相關顛覆罪行的指標人物包括「香港47人」初選案中的多名民主派人士(如戴耀廷、黃之鋒等),他們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屬《國安法》下規模最大的案件之一,多數已定罪判刑。另有較小規模的網上或街頭煽動案件,例如「光復香港」相關組織成員。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屬另一宗高調國安案,已於早前定罪,其案件同樣涉及長期還押與國際關注,但控罪性質與支聯會案不同,未直接涉及「煽動顛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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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過去數十年以紀念六四事件聞名,每年舉辦燭光晚會。案件開審於2026年1月,何俊仁認罪,李卓人與鄒幸彤否認控罪並自辯或由律師抗辯,強調綱領非針對中共本身,亦無鼓吹暴力。但法庭最終未接納辯方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