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一名陳姓法官助理在社群媒體稱自己被職場霸凌。士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姓法助涉有違法不當的行為,今天已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將陳姓法助予以解聘,明天生效。
士院表示,陳姓法助於5月26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法警長辦公區域翻動桌上文件,侵害法警長的職務領域,干涉法警長業務處理之順序,並於5月21日上午10時11分至19分許以錄音設備於A庭長辦公室門外,竊錄及竊聽A庭長辦公室內A庭長、B庭長非公開之公務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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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法助於5月30日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發表文章,文章內指定「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並在文章內表示「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等語之言論,涉有侮辱、恐嚇長官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機關聲譽的言論。
士院提到,陳姓法助於機關外搭乘公車期間,與公車駕駛發生爭執時表明任職機關及職稱,過程經車上乘客錄影後上傳至Threads,引發網友留言及討論;後來在網路上以「瘋子紅12司機.」言論貼文侮辱民眾,相關言論並於社群媒體擴散,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士院指出,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議後,認為陳姓法助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及涉犯相關刑法罪嫌,已明顯不適任,決議予以解聘,並自翌日起生效。本次考績會是以陳姓法助有違法不當行為予以解聘,與陳姓法助提出職場霸凌申訴毫不相涉,未違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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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表示,陳姓法助於5月22日申訴遭6名法官助理及法警長職場霸凌,但同年月27日撤回申訴,士院防護委員會決議不受理。陳姓法助另於6月5日申訴遭其他法官助理及主管職場霸凌部分,防護委員會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相關調查。
士院指出,陳姓法助涉犯恐嚇、違反個資法部分,已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中;媒體報導士院法官助理工作增加,卻得不到等值的補休或加班費等內容,與事實不符。(編輯:李亨山)1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