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 5 月 29 日一審宣判,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俗名劉應成)因犯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行賄等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 24 年,並處罰金 350 萬元人民幣。中共佛教協會隨後發聲明稱其「完全是咎由自取」,案件涉案金額近3億元。
據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公布的判決結果,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因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及行賄罪遭判刑 24 年,並處罰金 350 萬元人民幣。法院披露,其涉案金額接近 3 億元人民幣。
判決書中未使用「釋永信」法名,而以俗名劉應成稱呼被告,引起網路熱議。有網民表示,過去被稱為「釋永信大師」,如今則回歸俗名受審,形成強烈對比。另有不少網民質疑案件涉及金額龐大,認為刑期偏輕,並追問其背後是否存在保護勢力。
根據公開資料,釋永信生於 1965 年,安徽潁上人,1981 年於少林寺出家,1999 年出任嵩山少林寺方丈。他長期主導少林寺商業化運營,並曾擔任中共佛教協會副會長、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及多屆全國人大代表。

獨立評論人蔡慎坤在社群平台 X 發文表示,釋永信被判刑不僅是一名和尚的倒台,更象徵宗教商業化神話的崩塌。他認為,釋永信選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可能反映其已意識到自身過去依靠的保護力量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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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世界報》則指出,中國許多大型寺廟及名山景區的產權實際掌握在國家手中,地方政府通常透過專門公司經營景區與旅遊開發,依靠門票收入獲取可觀收益,而寺廟僧侶獲得的收入相對有限。報導認為,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顯然選擇了不同的經營模式。
在判決公布後,中共佛教協會於官網發表聲明稱,案件結果對佛教界人士具有警示作用,並批評釋永信「完全是咎由自取」。事實上,自 2025 年釋永信遭立案調查後,中共佛教協會已多次公開表態支持相關處置措施,並依河南方面申請註銷其戒牒。
據河南佛教界人士透露,釋永信遭調查後,全國多地寺廟已陸續撤除與其相關的題字、匾額及宣傳物料,相關行動由中共佛教協會統一部署執行。
此外,前中國媒體人項棟樑曾在其公眾號「基本常識」發表文章,批評宗教界試圖將釋永信從「佛教害群之馬」轉變為世俗社會的「腐敗分子劉應成」,認為宗教界應對其長期腐化問題進行反思並承擔責任,而非將責任完全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