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約雇人員接連出包,繼台南市文化局王姓臨時約雇人員詐領77萬餘元、社會局安南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約聘莊姓女社工員詐得21萬元、社會局長照管理中心陳姓女約用人員詐領逾5千萬元,經發局高姓女約雇人員也涉嫌協助8間光電廠商取得較高的購電費率,遭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罪提起公訴。
近年來,先有台南市文化局文創發展科前王姓臨時約雇人員與業者合謀詐得文化局77萬餘元,法院一審將王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莊姓女社工員2023年向家屬詐得現金21萬元,法院一審判刑1年10月並宣告緩刑;陳姓女約用人員與業者聯手假造辦理長照輔具等採購,詐領逾5407萬元,南檢今年1月依貪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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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犯罪情節最嚴重者是社會局長照管理中心陳姓女約用人員。她因長期經辦業務,了解行政機關的作業漏洞,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與台南市政府的「會計資訊管理系統」沒有介接,雙方資訊不對等,更缺乏實質查核機制。
陳女發現這處「制度黑洞」後竟起貪念,找來羅姓及黃姓廠商合作,共謀侵吞公帑。陳女5年內偽造不實文件,詐領補助金超過5400萬元。廉政署搜索時,竟在陳女住處衣櫃搜出110萬元現鈔。
另外,台南地檢署本週也起訴高姓約雇人員,高女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擔任台南市經濟發展局能源科約雇人員,負責轄區內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同意備案、設備登記、變更、異動認定等業務,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熟知再生能源發電保證收購的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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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再生能源技術日趨成熟及融資成本下降,經濟部各年度公告的躉購費率逐年調降;高女眼見2024年度電能躉購費率相較2023年度已經調降,她竟協助讓8間廠商適用2023年度的電能躉購費率,讓廠商可獲得台電支付更多的購電電費。
這8間廠商實際取得經發局同意備案日期均已逾2023年12月,高女實際製作公文日期也在2024年1月間,她卻在經發局辦公室電腦,以個人帳號登入公文管理系統,於其職務上所掌管的公文書「發文日期」欄位均不實登載為2023年12月29日。
依據202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規定,如於2023年首次「取得同意備案之日起」4個月內完工者,電能躉購費率即可適用同意備案時上限費率;高女製作8間廠商取得同意備案日期不實公文書,登載不實發文字號,列印後於2024年1月間(行使公文日期)用印及郵寄給廠商。
台電台南區營業處依據經發局公文,跟7間廠商簽訂電能售購契約,有3間廠商順利取得2023年度的躉購費率,第8間廠商尚未完成;後來經發局主動察覺有異,發函向台電更正廠商實際發文日期,台電此時已分別溢付三間廠商7032、1187、5233元的購電電費。
台電趕緊與廠商調整電能售購契約的躉購費率,相關溢付費用則採取扣減次期購電電費方式追回;高女製作不實公文書,損害經發局對於公文內容管理正確性,使三間廠商獲得電費不法利益,在經發局發現後,高女2024年5月21日前往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
檢方偵訊時,高女承認犯行,加上有經發局能源科陳姓科長、經發局吳姓秘書室主任、秘書室王姓約雇人員證述,以及相關公文資料、台電提供函文,認定高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違背法令圖利他人罪嫌、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
除上述犯罪案件之外,衛生局也爆出嚴重行政違失,負責登革熱罰單催繳的彭姓約聘雇員,被發現7年來有超過7成、共351件罰單未強制執行,導致政府百萬債權逾期消滅。彭員更被檢舉兼職經營民宿,而主管多年來僅核章通過,未落實督導,遭審計單位重批內控失靈。
市府內部人士指出,約聘僱或臨時人員多透過管道引薦或面試錄取,非經嚴謹的國家考試洗禮。由於多數人員對行政中立及法治觀念薄弱,且在體制內缺乏與正式公務員同等的升遷監督機制,反而更容易被廠商利誘或利用程序漏洞犯罪。台南市政府若不重新檢視約聘僱人員的任用與內控管理,恐持續成為市府廉政的最脆弱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