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日電)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涉立委伍麗華罷免案遭收押,屏東地院今天表示,黃碧雲坦承有交代抄寫提議書事實但未說明是否受他人指示,且尚有2名共犯未到案,今天起羈押禁見。
屏東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黃碧雲負責選務工作,與專委李得全、伍麗華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隋男、柯男、謝男、盧男等人,共同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今年1月25日至2月2日,在國民黨組發會辦公室或中山廳,抄寫黨內電腦或名冊內黨員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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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6日送件至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立法委員伍麗華罷免案,經發現名冊中有1017人不符資格,含提議前已死亡、未具山地原住民身分、戶籍地址錯誤等,並由張芳碩補件,不料在3月5日,以同樣手法補提代抄提議人名冊給中選會,經查對,仍有504人不符資格。
屏東地院表示,黃碧雲坦承有交代抄寫提議書事實,足認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疑重大,又尚有盧男及謝男2名共犯尚未到案,且黃碧雲並未說明是否受他人指示。
屏東地院強調,如任由黃碧雲在外,實有影響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自今天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屏東地檢署偵辦民進黨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案疑涉不法,在5月及7月發動搜索、約談26人,先後有張芳碩及黃碧雲遭收押,共有8人分別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交保。(編輯:黃名璽)11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