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0)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是配合去(113)年11月13日公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適用對象由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合法建築物,放寬為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預估全國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可透過危老重建方式進行重建,且適用原建築容積獎勵,增加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重建誘因與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重建意願。
內政部指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以加速危險老舊建物整合重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