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10月25日A1版「432:60 駁斥中國扭曲聯合國2758號決議 歐洲議會挺台 譴責中國軍事挑釁」報導指出,歐洲議會廿四日在史特拉斯堡召開大會,以四三二票贊成、六十票反對、七十一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的錯誤解讀,及其持續環繞台灣的武力挑釁」決議。
又指出,歐洲議會也強烈拒絕中國企圖扭曲歷史和國際法規,強調二七五八號決議並未就台灣採取立場;呼籲歐盟及其成員國,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也敦促聯合國,賦予台灣國民和記者進入聯合國設施的權利。
依德國Matthias Herdegen及Theodor Schweisfurth等學者的見解,有關聯合國大會決議之拘束力,除了某一些之內部的措施之外,並沒有國際法拘束力,而是原則上只具有建議的屬性。由於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不同於安理會之決議,原則上是被明顯多數的國家所支持,因此該決議在法律上並非不重要,而是屬於一般所宣稱的「軟法」(Soft Law)之概念底下。(詳見Matthias Herdegen, Völkerrecht, 19. Aufl. 2020, § 20 Rdnr, 2.Theodor Schweisfurth, Völkerrecht, 2006 ,2.Kap.Rdnr. 172, Völkerrecht, 2006, 2. Kap. Rdnr. 182 ff.。)
查聯大第2758號決議全文內容英文本150多個字,中文本200個字左右,由於中國對於該項決議的扭曲詮釋,且與所謂「一個中國原則」掛鉤,阻礙了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機會,剝奪了台灣人民享有國際人權公約的權利及尊嚴,是一項事實。
我們發現,聯大第2758號決議產生於國民黨政府威權統治台灣的年代,當時,該決議所載「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是一項禁忌的內容,根本上被封鎖,無法見光,而是國民黨政府宣傳「我國退出聯合國」、「排我納匪」、「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等,身處戒嚴統治下的台灣人民,感到茫然與無奈,是可想而知的。
事隔53年(1971~2024年),民間團體今天(25日)在立法院旁濟南路共同舉辦「說明2758號決議文真相暨揭發國、眾亂台陰謀」晚會,適逢歐洲議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有關駁斥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時刻,具有很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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