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Happy Hours這個名詞與時光。在老外白領商務人士還「常住」或經常往來台灣的2000年之前,台北的國際酒店或老外常出現的餐廳,其Bar台總會有所謂Happy Hours的時段,通常從下午5、6點下班時候到晚間8、9點或甚至更晚,在這時段喝酒買一送一。但近10年來這種Happy Hours的「好年代、好時光」已隨著白領老外日漸減少、美式或歐美餐廳日益本地化而逐漸消失。坦白講,以本地人應酬式或成群結黨在KTV還是在酒廊「開瓶」的喝酒方式,要成為「酒鬼」還真的不容易。
每個Bar台有不同方式的Happy Hours,最常見的是同一種酒買一送一;但凡事總有變化。新北市中和區Four Points(By Sheraton) 本地稱「福朋喜來登」酒店的Happy Hours讓客人有更多的「組合」。
屬Marriott集團旗下的一個品牌系列,Four Points(By Sheraton) 雖然不在台北的商業區或商務圈,但多年來在它一樓的The Bar(國際酒吧,兼具西餐廳、咖啡廳的功能)每天下午5點到8點一直都讓客人Happy買一送一,但它的買一送一更有彈性,可以從這時段所推出的wines、beers、cocktails任選兩種,價位240元(需加10%服務費)。
該酒店總經理Stacy(朱)表示,該酒店為國際集團的成員,餐飲設備與服務有一定的規範。曾在台北The Landis擔任總經理的Stacy指出,Four Points有很多住客都是常住的老外,從國外派到酒店鄰近的中永和、新店的廠區工作,因此Happy Hours時段,總擠滿了「回家」的老外。The Bar目前有3款紅酒(法國、阿根廷、加州各一),2款白酒(智利、阿根廷各一);3種口味的cocktails:Piña Colada、Dita Punch與Gin & Tonic;加上當天的啤酒共3類選項,享受Happy Hours的消費者可從這3類擇2種飲用。
喝酒有諸多理由或藉口,我最喜歡也是最常用的是:因為打工(上班)很辛苦、勞心勞力又折磨人。我常借用Johnnie Walker的廣告詞Keep Walking,成為我喝酒的口頭禪:Keep Working,Keep Drinking,因此我只在上班日喝酒,星期假日或國定假日(除非與家人用餐)我不喝酒,所以某天退休後就沒有喝酒的理由;此外,多年來我也避免假日前夕的「狂飲」。後來我看西方媒體一則報導,研究指出,平日不喝酒而在假日或假期前夕「縱酒」,對身體的傷害超過平常有喝酒習慣但不過量的人。再次證明,警方應在放假前夕或在假日嚴加取締酒駕。
下班時刻我總會路過台北市安和路的The Carnegie's,通常這時是屬6點到7點的Crazy Hour,這個已有多年「友善酒友」的餐廳提供數十種啤酒、Cocktails、Wines,每杯單一價99元。接近7點的時候,Bartender會逐一問Bar台的客人「要不要」,也就是可以用Crazy Hour的價格先點酒,先結此時段的單(沒有10%的服務費)再慢慢飲用。更早的10年前,在此時段,約有十來個座位的長Bar台,在Crazy Hour總擠滿了老外,三五成群的或站或坐享受Crazy Hour聊天,如今已沒有當年的盛況。
離開The Carnegie's路過Shangri-La台北遠東國際酒店(心想到一樓的麵包坊買早餐的麵包),但「買麵包」常是我繼續喝酒的藉口,因為酒店一樓的Lobby Court此刻還是Happy Hours時段,到9點之前喝House Wine、House Gin買一送一。Shangri-La(或許是)台北市區國際酒店集團碩果僅存還保有Happy Hours「好時光、好傳統」的酒店,每天6點到9點是Happy Hours,而且它是台北唯一以Gin為訴求的Bar,提供數十種風味與口感的Gin,以及台灣少見的Tonic water與Bitter。
怎樣?下班後去Happy還是Crazy一下,藉機罵罵主管或老闆;還是今晚不想回家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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