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要求中央全額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之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照顧長者是政府一貫政策,但福利制定須符合「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合法合憲」三原則,本次修法涉及三大問題,恐影響健保互助、財政永續與憲政分際。

李慧芝指出,第一,修法偏離健保互助精神,未能落實資源公平分配。全民健保屬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應秉持互助互利、量能付費原則。政府已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定弱勢提供健保費補助,今年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逾14萬名中低收入70歲以上長者;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依財政能力補助,優先照顧真正有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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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新增支出加重財政負擔,恐造成世代不公平。推估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138年將增至628.6億元。無論調高保費或增加稅收支應,都將讓年輕世代承擔更多負擔,或排擠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服務,影響世代公平與資源配置。

第三,立法應遵守憲政分際,確保程序合法合憲。依憲法及預算法規範,行政院負責提出預算,立法院依法審議;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精神,立法院不得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提議,涉及新增支出的法案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

李慧芝進一步說明,今日上午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特地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說明,修法第22條涉及《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應先經兩院院長討論,遺憾韓院長未有慎思,亦未與卓院長討論即強行三讀。政府持續投入長者照顧,昨日院會報告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從獨居老人關懷、社區照顧、醫療與長照整合,以及經濟安全與健康平權等面向完善高齡福利,包括調增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推動70歲以上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假牙補助及免費老人健康檢查;同時投入超過500億元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透過長照3.0強化全齡、全病程、全支持失智照護,朝「失智友善臺灣888」願景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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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芝強調,這些措施與計畫都需穩定且充足財源。健保永續才能保障全民健康,照顧長者不應以犧牲年輕世代及其他弱勢權益為代價。福利政策必須兼顧世代公平、財政紀律及資源合理配置,才能真正長久照顧全民。行政院將於收到法案後,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並在憲法賦予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