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套只要求受害者不斷提出證據,卻不要求掌握資源者主動調查的制度,不可能公平。當程序走完了而真相永遠缺席,這套制度就不再是教育工作者的依靠,而是校園暗黑勢力的另一道防線。

「程序走完、真相缺席」,誰為制度的二次傷害負責?

從校內調查、新北市教育局申訴到中央教育部再申訴,A 老師走遍了台灣教育體系的救濟機制。然而這三層審查換來的,卻只是一份份複製貼上的公文,始終沒有任何機關願意正面回答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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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 老師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公文流向與行政疑義時,案件竟被歸類為「霸凌爭議」直接移回原主管機關新北市教育局。這種「球員兼裁判」的處置方式,讓行政程序流於形式。果然,面對受害人的質疑,教育局的回覆仍然鬼打牆地停留在「當時校長出國,由教務主管代理決行核章,認定學校無壓案」。但我們要問的是:「核章合法」等於「事情已實質處理」嗎?代理核章只能證明流程在紙面上走完了,無法證明校方真的履行了照顧教師與釐清職場環境的責任。

回顧整起案件,每一個機關都有回覆,卻都在規避真正的問題。每份公文使案件在形式上被處理,實質上卻停留在原點。這種制度性失語,讓申訴不再是救濟的希望,反而成為霸凌者的共犯,讓受害者在一次次申訴被駁回中,經歷徹底的反覆傷害。

A 老師在該校奉獻十年,最終因嚴重焦慮、憂鬱及創傷反應,住進精神專科病房治療一個多月。她選擇公開經歷,是為了讓證據接受檢驗。在此我們向主管機關提出深重的五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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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消失的電子公文與列管紀錄何時能攤在陽光下?
  • 2.教育局宣稱的「主動協助」,是否有承辦人親自聯繫過當事人?
  • 3.急診室「自殺、不適任教師」說法從何而來,為何未進行調查澄清?
  • 4.公開咆哮與請假差別待遇,為何被輕描淡寫為「講話聲音較大」?
  • 5.限制閱覽的私人貼文遭到惡意外洩,為何未追查完整電子流向?

主管可以找人代理核章,但行政責任卻不能被代理;公文標示結案,不代表案件已獲實質處理。「打開黑箱,教育見光!」我們誠摯呼籲了十幾年,但十幾年後依舊鬼打牆原地踏步。唯有讓救濟制度回歸實質調查與公開監督,才能停止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註:本文係基於客觀文件、錄音檔及當事人親身經歷,針對公共利益事項(校園行政與申訴制度)所為之善意評論與事實陳述。相關人名與細節均已去識別化或具備客觀憑證,若相關機關或當事人對事實細節有所補充或異議,作者亦極樂意依法更正或並陳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