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李柏毅爆料指出,陪同家屬就醫時曾在急診室大聲咆哮,引發爭議。台大兒童醫院兒童感染科醫師李秉穎今(8)日表示,若相關指控屬實,恐已涉及急診暴力,並點名3個醫界團體應主動調查;依《醫療法》規定,妨害醫療業務最重可處3年徒刑。
整起風波源自李柏毅日前陪家人前往醫院急診,有網友出面指控,他因藥物使用規定及看診流程問題,在診間提高音量質問、斥責醫療人員,甚至涉嫌違規錄影。李柏毅昨回應,當時是認為看診醫師處置相當不專業,加上心情焦急,才會提高音量與主治醫師討論;他否認施壓,強調過程中一直戴著口罩,也沒有表明議員身分。不過,後續仍有醫護人員出面指稱,現場情況並非單純「提高音量」,而是大聲咆哮,讓爭議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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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也引起醫界關注。李秉穎今在臉書提出,希望醫師全聯會、北市醫師公會及兒科醫學會介入釐清,調查後對外說明。他認為,如果查無相關情事,就應還李柏毅公道;反之,若醫護人員所述情況經查屬實,在他看來已可視為急診暴力。
至於急診暴力是否只限於肢體衝突,李秉穎引用衛福部《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說明,並非一定要動手才算,言語行為同樣可能涉及,包括在醫療場所高聲辱罵、出言恐嚇、惡言相向或對人身安全提出威脅。
若行為進一步妨害醫療工作,還可能面臨刑責。《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阻礙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業務,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此罪屬非告訴乃論,即使當事醫護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仍可依法偵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