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大兒子蔣得立錄取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引發利益迴避爭議。蔣萬安今(2)日宣布放棄領取教育局相關補助。不過,律師陳君瑋提出法律見解指出,此事不只是政治責任或同理心問題,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仍可能存在違法疑慮。
蔣得立近期成功申請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原將獲得公費赴美交換一年,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落實利益迴避,以及錄取資格等爭議。面對外界質疑,蔣萬安今日回應,孩子是靠自己的努力申請上計畫,「他沒有因為是誰的兒子而有任何特殊待遇。」蔣萬安並表示,與妻子、兒子討論後,決定不領取教育局相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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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君瑋表示,許多網友認為這起事件單純只是政治責任,以及蔣萬安個人的同理心問題,但從法律層面來看並非如此。
陳君瑋指出,公務員蔣萬安的關係人,也就是其兒子,接受公務員所屬團體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補助,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8條規定,恐涉及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並有處以1萬元至5萬元罰鍰的疑慮。
陳君瑋並舉例,此情況與盧秀芳擔任董事長的媒體取得盧秀燕中市府補助一事,同樣存在相關違法爭議。他強調,政治人物不能違法,而在政治上,同理心更為重要。
陳君瑋認為,蔣萬安兒子占了一個交換學生名額,就意味著可能有另一名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小孩無法使用這項資源,這才是事件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重點。
陳君瑋也批評,爭議發生第一時間,蔣萬安以「尊重兒子的決定」回應,質疑蔣萬安遇到爭議時將責任推給家人或受害者,「沒得推,又變成賴清德的錯?」他認為,除了法律層面的利益迴避疑慮之外,蔣萬安如何面對有限公共資源的分配,同樣是這起事件必須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