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局一名黃姓警員發現,人在警局上班且汽車停在家中,信用卡帳單卻莫名自動eTag儲值800元,一查發現有多筆不明通行紀錄,報案後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有一台同款、同色的車,掛著偽造警員的車牌行駛,黃姓警員拍攝影片分享「自救3步驟」,提醒民眾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報案、前往監理站換牌,並清查相關規費及停車費紀錄。
黃姓警員指出,發現車牌遭他人偽造、變造或冒用時,一定要先報警,警方會協助受害人完成刑事報案,開立刑事案件報案證明(三聯單),隨後要到監理站說明車牌被盜用,凍結罰鍰、免予先行繳納並順利撤銷錯誤罰單,並且換發新車牌,阻斷違規及刑事責任,同時之後注意有沒有罰單、扣款及刑事相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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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監理站指出,民眾只要報案車牌被盜用,監理站都會全力協助,換牌照今年免費,也會向偽造車牌之車輛納入警方的查緝網絡,橫向通報全國各轄管之交通執法單位加強取締;而警方的M-police系統將與監理機關同步,該車牌一旦出沒在道路上,能第一時間觸發系統警示,通報線上警力進行攔截圍捕。
針對偽造、變造車牌的行為,今年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已上路,將對汽車所有人處以最高7萬2千元罰鍰。偽造車牌不僅面臨行政罰,還涉及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任意使用偽造車牌將同時觸犯行政與刑事兩條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