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周五(14日)將總預算案與三項公投案完成三讀,其中「鞭刑公投」最受矚目,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今(17)日指出,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執行面三大疑慮至今未獲釐清:主謀抓得到嗎?家庭系統內的虐待能解決嗎?成本和效益為何?

李惠暄指出,依她第一線辦案的實務觀察,跨國詐騙核心主謀多藏身海外,國內遭逮捕者則是遭誘騙提供帳戶的年輕人或弱勢者。衛福部統計中也顯示出,兒虐施虐者逾八成為親屬或熟人,18歲以下性侵案中熟識加害比例高達70%至75%。她表示:「肉刑的痛苦,能打到境外主謀嗎?能解決家庭系統內的虐待嗎?這兩個問題,公投成案之前應該先回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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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鞭刑執行後國家依法負有醫療責任,相關成本在健保資源已趨緊繃的現況下尚無評估。據歷史數據顯示,加重刑罰未必能直接抑止犯罪;如同台灣至今仍有死刑,重大刑案並未因此絕跡。若將同樣資源投入科技執法升級、基層防詐教育與性侵犯治療追蹤,對保障民眾安全的實際效益是值得認真比較的問題。

李惠暄批評,鞭刑在法學界存在高度爭議與違憲風險,若由立法院三讀,必須承擔實質審查、大法官釋憲壓力及國際人權標準檢驗;如今直接付諸公投,恐是藉民意機制迴避立法機關本應盡的責任。她呼籲立法機關回歸健全法制與科技執法等根本途徑,並從地方層級深化防詐教育與數位判斷力,才能真正回應民眾對社會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