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台北市精舍命案,一審判刑12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開庭,王薀庭上無罪答辯,請求以600萬元具保停押;王薀委任律師說,已與死者家屬和解並履約支付。
不過,死者家屬庭末表示,不同意王薀交保,王薀及其律師違約,違反保密條款公布和解金額,且未履行和解要件,將訴請王薀支付違約金。
王薀庭上主張自己無罪,希望能以新台幣600萬元交保,其他交由律師說明。
王薀的律師表示,王薀沒有主觀犯意,其行為在客觀上與被害人死亡也沒有因果關係,而且王薀在道義上已與死者家屬和解,履約支付完畢,至今已羈押500多天,全身長疹子,指甲斷裂,會努力籌錢600萬元,願交出護照,凍結不動產,也可配合全部替代羈押處分,例如限制出境、出海、配戴電子監控、警局報到或是責付給律師。
檢察官表示,王薀涉犯5年以上重罪,一審判處12年重刑,依照趨吉避凶的人性,有逃亡之虞,且王薀為本案領導指示地位,有影響其他證人、被告不實陳述的可能,建請法院駁回具保停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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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到,聲請法院囑託台大醫學院組成包括法醫病理專家、急診或重症醫學專家、腎臟科醫學專家等專家團隊進行鑑定,重新檢視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死因鑑定,即針對本案真正死因再為鑑定,因為本件法醫說死者是因全身多處瘀傷而引起橫紋肌溶解症,最終為腎衰竭死亡。多名醫學專家組成專業團隊進行死因鑑定,蘇建和案曾採類似作法。
法官陳海寧表示,聲請範圍太籠統,要求律師提供明確的鑑定單位、人員,並說明必要性,另就蘇建和案件當年案例,提供合議庭參考,在8月10日前提交。
全案源於台北市警方113年7月24日獲報,四維路某精舍蔡姓女信徒倒臥屋內,送驗後法醫認定因全身多處瘀傷引發橫紋肌溶解症,最終腎衰竭死亡。
檢方依傷害致死、強制及幫助傷害致死等罪起訴王薀、藝人李威等13人。一審法院今年5月依傷害致死罪判王薀12年徒刑;李威夫妻依幫助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宣告緩刑5年,其餘被告分別判刑1年6月至10年不等。
一審認定,王薀不滿蔡女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有所疏漏,要求對蔡女進行「研討」。蔡女雖下跪懺悔並剃髮出家,仍遭持續研討,期間遭信徒毆打至失去意識,眾人延誤送醫,最終死亡。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李錫璋)1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