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9日電)內政部警政署今天說,7月21日起調整良民證網路申請流程,未來都須先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台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並線上刷卡繳費後才成立申請案,以提升案件管理效能。

警政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完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網路申辦機制,讓申辦流程更有效率,7月21日起調整網路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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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說,未來民眾透過網路申請良民證時,無論選「臨櫃領件」或「郵寄領件」,都須先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台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後,申請案才成立。

警政署表示,現行選「臨櫃領件」的網路申請案,申請人只要填寫申請資料即可送出申請,待領件時再身分驗證及繳費,但申請人常誤植身分資料,影響案件審查及核發進度;未來透過線上身分驗證機制,可有效確認申請人身分,也可由系統自動帶入基本資料,有助提升資料正確性,減少人工輸入錯誤情形。

此外,去年全國警察機關受理良民證申請共87萬1277件,其中約11萬8834件於網路申請後未領件及繳費,占總申請件數約14%,增加行政作業負擔,造成行政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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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經參考目前國內線上申換護照、地政電子謄本等政府線上申辦服務,都採完成身分驗證及繳費後才受理,調整良民證網路申請機制,提升案件管理效能及服務品質。

警政署說,目前選「郵寄領件」網路申請案,原即採線上身分驗證及線上繳費機制,這次調整是將相同作業模式全面適用於所有網路申請案件,建立一致化申辦流程。

另外,MyData平台身分驗證服務介接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僅適用於有戶籍國民;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無法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仍須循現行臨櫃方式申請。

警政署表示,符合資格民眾仍可多利用「郵寄領件」服務,受理的警察局完成製證後,將以掛號郵件寄送到指定地址,可免除民眾往返警察機關的不便,達到「以網路代替馬路」便民目標。(編輯:李明宗)11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