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杭州法院近日裁定,雇主不得以「人工智慧(AI)取代人力」作為解雇員工的理由,認定相關解雇行為不具合法性,並支持勞工求償,成為中國勞動權益領域的一項指標性判決。
據英國《獨立報》報導,案件由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涉及一名周姓科技公司員工。周某於 2022 年受聘擔任品質保證主管,月薪約 25,000 元人民幣,主要負責監督 AI 模型輸出內容,並篩查其中涉及非法或侵犯隱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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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公司導入大型語言模型並逐步取代人工審核流程,周某的職位被削弱,隨後被調整至較低職務,薪資降至約 15,000 元人民幣。公司方面則稱正在進行組織重整,因此人力需求下降,並提出約 311,695 元人民幣的遣散方案。
周某拒絕接受該安排,轉而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仲裁結果認定其解雇違法,並支持其提高補償的主張。公司不服裁決,進一步上訴至基層法院,但同樣敗訴,最終案件進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最終裁定,公司提出的解雇理由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既不屬於業務縮減或營運困難,也未達到「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契約」的法定條件,並明確指出「不能以 AI 技術取代為由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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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判決同時隨附發布一批「保護 AI 企業與勞工權益的典型案例」,被視為中國在 AI 快速導入背景下,對勞動關係界線作出的明確司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