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家庭協會(以下簡稱「台灣雇主協會」)將今(2)日定調為「雇主日」,並在總統府前召開「2026雇主日凱道大集會」,帶領近4000名群眾喊出心中訴求。此次集會共提出八大訴求,其核心為「移工政策不能只保障一邊,制度改革必須回到公平、契約與責任」,並將人民訴求遞送至總統府官員手中。

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這次的集會其實是雇主家庭們自發性前來的,政府長期偏重勞工權益,卻忘記聘雇這些家庭看護的雇主其實本身也是勞工,沒有重視到雇主的角色,也遺忘雇主也有自己的權益需要被保障。「我們一直引進移工,引進來就逃逸、引進來就逃逸,但因為台灣有嚴重的缺工問題,以至於我們社會存在10萬名逃逸移工的問題。」他指出,逃逸移工同時也引發了「雇主空窗期」,若發生逃逸,工廠三個月內無法引進下一位移工、家庭一個月內無法聘雇下一位移工;而制度雖然這樣規範,現實中則可能超過該期限仍未有移工遞補,「不論是工作還是這個照顧的空窗,完全沒有人在乎我們(雇主)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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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勞動部有傳出將研議家庭類雇主的支持方案(包含提高喘息天數、簡便行政責任),張姮燕直言「完全沒有感覺。勞動部為何到雇主們受不了、上街頭抗議,才裝作自己有在乎這些身障者、家庭重症、失能長者?」他批評,如果勞動部覺得喘息服務夠,就乾脆禁止申請家庭看護工,改用「長照」來處理。「做得到嗎?今天就是長照不夠時數,沒有辦法應應我們的照顧需求,我們才要自掏腰包來聘家庭看護工,怎麼又是全部都是雇主的責任?」張姮燕表示,勞動部跟移民署還有衛福部,不管哪一個跨部會的單位,動作都「太慢了」。

台灣雇主協會執行長童文薰律師則指出,這場行動不是單純「陳情」,而是人民作主。童文薰表示,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國家,憲法第一條揭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精神,政府權力來自人民,也應為人民而運作。當失能家庭、工廠主人、漁船船長與各界雇主在層層制度壓力下被迫承擔過高成本與風險時,人民不能只是被動請求政府施捨,而應站出來要求制度回到務實治理。

雇主協會榮譽理事長賴昱菘今日原該出席這場期盼已久的街頭陳抗,但經張姮燕轉述得知,賴先生未等到今天的到來,已駕鶴西歸。他表示,賴昱菘作為脊椎損傷患者已有數十年,中間歷經移工偷錢逃跑、空窗期等待過久、照顧人力不足導致肌肉萎縮,儘管上周新進移工到來,卻發生反覆發燒的病情,最後仙逝。「賴理事長的心願一直都只有一個——活得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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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到場致詞,表示自己已與國民黨立委們發出修法提案,力挺中重度家庭聘請外籍移工的時候,應該免繳就業安定費

台灣雇主協會提出主要訴求如下:
一、照護零空窗。失能重症家庭不能一天沒有人照顧,政府應建立照護不中斷機制,避免移工失聯、轉換或行政程序造成照護斷層。
二、停徵家庭就業安定費。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多半是因長照不足而被迫自力救濟,卻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仍無法換得穩定照護人力,制度正當性應重新檢討。
三、移工必須履行工作契約。移工來台工作的前提是履行契約,政府應強化契約約束力與違約責任,不能讓守法雇主持續承擔逃逸、拒絕工作或不適任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反對移工來台費用轉嫁雇主。所謂「移工零付費」若缺乏來源國管理、仲介費用透明與政府配套,將變成「移工零付費、雇主全買單」,對失能家庭與中小企業造成沉重負擔。
五、明確區分外國人與本國人之社會福利責任。移工來台工作應有基本保障,但勞健保與社會福利資源配置,應重新檢討公民權益、保險責任與財務永續。
六、家庭看護工、漁工等特殊工種不應硬套一般勞基法邏輯。家庭照護、漁業、農業等工作型態具有特殊性,制度應分工種、分場域設計,而不是用單一標準壓垮所有雇主。
七、勞動部應維持行政中立。政府不應預設雇主就是加害者,也不應偏聽特定團體。真正惡劣的雇主應受處罰,但守法雇主也應被制度保護。
八、建立移工安置費用雇主免責機制,並強化來源國管理。移工安置、失聯、庇護或爭議處理所衍生的成本,不應一概由雇主繳納的基金支應,政府應建立更嚴格的來源國合作、事前篩選、契約教育與違約追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