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市25歲鄒姓男子因官司纏身,留宿台中期間,在臉書發文「賴清德沒彈劾掉、仇人沒死,絕不姑息」、「我決定殺了他」,台中市第四警分局獲報後,循線查獲鄒姓男子,遭逮時鄒男孩問「我這樣犯法嗎」,訊後依恐嚇罪嫌偵辦,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鄒姓男子疑似與家人發生爭吵,又被控告妨害名譽,在台中市留宿期間,於臉書發文「我第一個砍他」「你們不信我會殺人」「警察都不理我、賴清德也不怕我」、「不是很跩?我徒步走去他家門口,我決定殺了他」、「賴清德沒彈劾掉、仇人沒死,絕不姑息」。更標註「國防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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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局網路巡邏獲知,立即通報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警方鎖定鄒男發文IP位置,火速在南屯區文昌街一帶將鄒姓男子查獲到案,並查扣其犯案手機,偵訊後,被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第四警分局指出,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對於任何涉及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之不法行為,警察均秉持「即時掌握、迅速處置」原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在網路上發表危害他人或社會安全之言論,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