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進行一審宣判,而柯文哲所涉犯4罪全數有罪,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眾黨將在晚間6時15分召開中外記者會,說明民眾黨對本案之立場。

柯文哲所涉京華城以及政治獻金案今日一審宣判。其中《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遭判處13年有期徒刑;圖利罪部分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政治獻金公益侵占部分被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涉背信部分被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