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剴剴」案,北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劉姓姊妹另涉凌虐2名幼童遭訴,北院今天開庭。劉彩萱僅對綑綁幼童部分坦承犯罪,否認凌虐;劉若琳均否認犯罪。
劉彩萱、劉若琳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涉嫌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北檢另查出,劉彩萱、劉若琳自112年4月起分別托育6個月大的潘姓幼童及剛出生的蔡姓幼童,姊妹經常互相支援,或共同托育照顧2名幼童。
檢方指出,劉若琳於112年9月3日照顧蔡童時,任由托育的林姓幼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拉取蔡童掛在脖子上奶嘴的掛繩,反覆用力勒住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的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各處,蔡童因此嚎啕大哭,劉若琳不但不阻止,反而以戲謔態度在旁邊錄影。
劉若琳於112年10月間因開刀住院,劉彩萱乘著同年月29日單獨照顧蔡童的機會,以布條綑綁蔡童的方式,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綑綁固定在餐椅上的非人道待遇虐待蔡童。
檢方表示,劉彩萱、劉若琳於112年9月間將潘童雙腳張開,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讓潘童上不去也下不來,潘童感覺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導致椅子晃動,感到驚嚇、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助時,2姊妹置之不理。
另外,潘童的母親向檢方表示,她發現潘童在劉彩萱照顧時,才會發生肛門嚴重紅腫、水泡破皮、潰爛等傷害,曾多次提醒劉彩萱應該幫潘童更換尿布,但劉彩萱經醫師告誡及潘母多次提醒,仍不改照料方式,造成潘童傷害。
北檢今年1月間偵查終結,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押解劉彩萱、劉若琳到庭。
對於被控凌虐蔡童部分,劉彩萱表示,他讓蔡童雙手抱胸綑綁並非反綁,大概5分鐘,她坦承涉及妨害自由,否認凌虐。劉若琳則說,她當時在旁拍攝紀錄林童的發展過程,有注意兩童的安全,並在攝影結束後把兩童分開,否認犯罪。
潘童部分,劉彩萱表示,當時潘童學習、探索走路,她認為潘童自己爬上椅子應該可以自己下來,她在旁邊鼓勵潘童,最後潘童找到方法下來。她只有口頭鼓勵,沒有行為協助,全程大概幾分鐘而已。
對於潘童肛門紅腫,劉彩萱表示,她帶潘童時,會拍小孩的肛門狀況,讓潘童的媽媽確認她接手時,潘童已是紅屁股,在LINE紀錄都能看到。她說,自己會經常幫潘童換藥、換尿布,甚至每兩小時換一次尿布,聯絡簿都有記載。(編輯:張銘坤)1140703

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前左),另涉凌虐2名幼童遭訴,北院今天開庭,劉若琳均否認犯罪。(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