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間,邱姓女子於高雄高鐵站搭乘高鐵列車北上時,因「搭錯列車」,被列車長發現,並要求讓坐而暴怒,拿起手機跟拍列車長,並沿路飆罵三字經,遭郭姓列車長提告。該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邱女危害公共利益,應依法判處8千元罰金。

據媒體報導,邱姓女子2023年10月11日上午8時搭乘高鐵列車北上,並在列車上遇見正在查票的郭姓列車長。郭姓列車長驗明邱女車票後,發現邱女「搭錯班次」,隨即要求邱女起身,將座位讓給該車次旅客。

延燒焦點:雞蛋太熱沒人愛 蛋商宣布降價救市!蛋農氣炸:事前完全沒通知

豈料,邱女得知自己搭錯班次後,先是要求列車長出示名牌被拒,又突然暴怒,沿著高鐵列車走到跟拍列車長,對郭姓列車長怒罵三字經,遭列車場報警提告。

對於邱姓女子在高鐵列車上沿路跟拍叫囂行為,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指出,由於邱女主觀意圖明顯,且其作為已危害公眾利益,將助長大眾運輸場合的暴戾之氣,逾越常人可合理忍受反為,應依法判處8000元罰金,可以1日勞役折算1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