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於6/27召開第2屆第5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由董事長張文貞主持。會中通過64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8億元。

基金會說明,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599件,其中,有2,263件獲得賠償、另有64件駁回、60件撤回申請;至於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截至上月底已通過3,369件、55件駁回。上述駁回案件多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其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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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的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包含多起凸顯威權時期國家不法行為的案例,有被害者僅是外出撿柴,卻被押往山區槍斃或有被害者因聽聞有士兵追趕民眾、出於善意讓民眾躲入家中,卻一同慘遭槍殺。也有學校學生因參加讀書會遭無故關押十餘載,青春年華在冤獄中度過。

基金會表示,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方面,截至上月底已受理312件、其中,有28件通過賠償,另有51件撤回申請、162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或依現有資料也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董事會6月通過的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遭沒收土地等財產,經基金會調查事實及證據發現財產沒收後收歸公有,故以原物返還方式將財產歸還予被害者的後代繼承人。

基金會強調,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積極協助所有符合資格之受害者及其家屬。轉型正義應匡正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國家不法行為,並回復被害者應有之權利。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