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5日電)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李姓男子任職期間遭中國吸收,以每季新台幣6萬元酬勞刺探台菲海域任務艦與飛彈射擊警戒圖等機密,高雄高分檢依違反國安法、外患等罪起訴。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今天上午指出,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李姓隊員自民國111年9月起,受中國1名綽號「TONY」的派遣人員以每3個月可固定獲得新台幣6萬元薪資,且另有年終獎金高額金錢報酬利誘下,刺蒐、交付台菲海域任務艦與飛彈射擊警戒區域示意圖等國軍機密,交給中國派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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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單位掌握相關情資後,報請高雄地檢署及高雄高分檢檢察官指揮偵辦。去年9月10日及9月15日兵分多路前往4處所搜索,並帶回李姓隊員。據了解,李姓隊員在此案遭查獲後已自行申請離職。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軍事及二審偵查小組今年3月接辦此案後,經承辦檢察官李廷輝縝密蒐證,訊問相關被告、證人,及核對虛擬貨幣帳戶、金融帳戶交易明細後,全案於24日偵結,並依違反國安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為大陸地區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罪、國家機密保護法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刑法外患罪、公務員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罪、貪污等罪提起公訴。

高雄高分檢指出,中共勢力近年不斷滲透竊密,造成國家安全威脅與日俱增,檢方均主動與國防部負責軍事安全單位組成國安辦案團隊,共同戮力偵辦,彼此緊密合作、積極調查,以期遏止共諜無孔不入滲透,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維護國人生命安全。(編輯:李淑華)1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