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劉世怡台北17日電)北檢起訴雙吳罷免提議書涉偽造案,今天移審北院。初文卿、姚富文當庭坦承犯罪,但強調自己沒有實際抄寫;檢方認為2人說法避重就輕,仍有羈押必要。

北檢今天將偵查中羈押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下午4時開庭,陸續訊問初文卿、姚富文完畢,緊接著訊問黃呂錦茹,稍晚將決定3人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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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巿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庭訊時坦承偽造文書,事發時在場協助造冊,按照里別整理、蓋印,但沒有實際抄寫,黨員名冊是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下載。

姚富文也坦承犯罪,供稱下載黨員資料,並找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協助找志工抄寫提議人名冊,是他和初文卿共同決定下載及抄寫,沒有找任何長官或高層討論,但本人沒有抄寫。

法官詢問本案由誰組織,初文卿說,因為時間很趕,「沒有特別討論誰決定」、「沒有特別是誰指示」。

檢方指出,初文卿在偵查及開庭時表示認罪,但對於本案是否由黃呂錦茹指示避重就輕,而黃呂錦茹否認犯罪,初文卿仍有與共犯勾串之虞。本案雖非重罪,但犯罪類型特殊,初文卿有羈押理由及必要。

初文卿的辯護人表示,檢察官對本案調查非常詳盡,足以認定客觀事實,不能因為初文卿未詳盡說明而構成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希望法官諭知交保。

法官詢問抄寫動機,姚富文說,因為之前綠營要罷免國民黨立委,有偷跑情形,中選會默許這項違法行為,他認為如果按法定時間連署,可能來不及。

檢方指出,姚富文今天指控中選會縱放綠營違法,明顯把不是事實的因素當成本件犯罪動機合理化,企圖塑造政治迫害,並有維護其他被告之虞,對本件犯罪誰主導及指示,避重就輕。姚富文有羈押理由及必要。

姚富文的辯護人表示,本件調查詳盡完整,姚富文無串供滅證可能,姚富文的家庭在台灣,沒有逃亡可能,所犯也非重罪,請求予以釋放。

黃呂錦茹等人被控於今年2月間指示志工偽造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總計5211份。北檢昨天依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吳思瑤罷免案召集人賴苡任、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等5人。(編輯:蕭博文)1140617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