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亞洲棒球總會會長與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的辜仲諒,日前因涉入中信銀行購買澄清湖大樓案被判刑 7年 8月,並限制出境出海 8月、施以電子監控。日前,辜仲諒以商討棒球賽事為由,聲請 6月 5日至 7日暫時解除出境限制、出訪中國上海,北院裁准以新台幣 1.5億元保金,解除限境 3天,並責付體育署長鄭世忠及律師葉建廷把人帶回。

辜仲諒因遭指控涉入「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辜仲諒有期徒刑 7年 8月,另裁定辜仲諒限制出境、出海 8個月,全案可上訴。北檢發函北院建請施以電子監控,北院 5月 28日也裁定辜仲諒攜帶個案手機,每天上午 9~11時,以手機拍照功能線上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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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聲請主張,由於擔任亞洲棒球總會長、世界棒壘球總會棒球執行副會長,今年 9、10月在中國將舉行 BFA 亞洲棒球錦標賽、女子棒球亞洲盃,中國棒協擬於 6月 6日由中國棒協舉辦工作匯報,檢視籌備狀況,邀他參加並予以指導;他責無旁貸,有親自參加與出席之必要。

此外,上海市體育局邀請辜仲諒於 6月 5日至 7日,以亞洲棒球總會長的身分前往訪問,商討棒球運動的規畫、職業賽事引入、青訓體系,共建及國際賽事合作事宜,並觀摩上海舉辦的 2025 PONY 小馬聯盟亞太地區錦標賽賽事,此無法以書面、視訊會議或電話方式代替。

北院合議庭函詢北檢意見後認為,聲請事由尚非無據,也不致影響本案訴訟之進行,且體育署長鄭世忠也具狀表示,願保證辜仲諒會遵期返台;辜之前的案子解除限制出境後,均有遵期返國,因此,裁准辜仲諒提出保金新台幣1.5億元,解除自 6月 5日至 7日的限制出境、出海,並責付鄭世忠及律師葉建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