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琉球籍漁船「昇O豐」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登檢帶返菲國一事,海委會海巡署艦隊分署今(20)日提出說明表示,獲報後立即派遣台菲海域巡弋任務之「旗津艦」前往應處,並透過外交手段與菲方進行聯繫,積極協調妥處,該船於當日下午即獲釋返航。
昨日上午9時許,海巡署接獲農業部漁業署通報,琉球籍「昇○豐」號漁船於該日凌晨0時許,於鵝鑾鼻東南方91浬海域作業時,遭菲律賓漁業暨水產資源局登檢,並帶返菲國Bosco港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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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除派遣「旗津艦」前往應處,昨日13時許經海巡署積極會同各單位協調聯繫,菲國釋放「昇」船及1名台籍及4名印尼籍船員,且未遭裁罰及扣押,並由「旗津艦」與「昇」船於我國護魚南界線會合後,「旗津艦」以無線電向昇船確認確認人船均安,船長表示無需進一步協助,之後「旗津艦」即離開續續於台菲海域執行護漁任務。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分署秉持依法行政、即時應處與積極協調原則,依照我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全力維護海上作業秩序與漁民權益,捍衛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