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19)日發布總統令,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將出任駐英公使。不僅,台灣民眾黨團怒轟,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也在臉書也說,「這件事早在一年前我就曾經當面對國發所畢業生潘孟安提過了,這樣我對總統算是已經盡到朋友之間的道德提醒義務了吧?」「最近大家最愛吵的不就是偽造文書這題嗎?」

民眾黨立院黨團臉書今日下午發文,除了芬蘭人都認識的「 閃靈樂團」林昶佐確定出任芬蘭大使,還有一位曾偽造學歷被科技部認證的江雅綺被派駐英國擔任公使,賴清德的用人哲學,真的無懼外界評價、舉手投足充滿自信。

持續更新:總統令江雅綺駐英公使、陳牧民駐印度大使 江曾遭疑頭銜涉造假

民眾黨團表示,江雅綺曾在111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科技部 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雅綺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為「法學院」均為「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雅綺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

民眾黨團說,科技部新聞稿毫不留情面,批江雅綺學歷登載不實,不但斲傷學者個人之學術聲譽,亦可能影響學術資源分配之公正性,科技部更表示因為江雅綺,他們會在必要時對《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進行滾動修正,但之前補助的錢,據了解都沒有追回。

民眾黨團說,江雅綺多年來不僅到處以「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混跡江湖、申請國家補助經費,更屢屢以此「假博士」身分出現在新聞媒體、國立大學招生海報中,並依此傲人學歷,出任文化部、科技部、交通部法規會委員,與資策會計畫顧問、甚至出任台電公司董事,觸角極廣、可謂包山包海。

民眾黨團說,這樣的「偽法學博士」除了法律專業性遭學界質疑,顯無誠信可言,請問外交部林佳龍部長:江雅綺究竟有何外交專業可以空降成為英國公使?難道「曾在英國就學」即可?民進黨執政下的外交部難道都沒人了,所以「不須外交專業,偽造學歷也行」?

而當年也質疑江雅綺學歷的劉靜怡臉書也發文說,她今天的評論,還是跟幾年前對法學界同儕們所說的基本立場一樣,大致沒變:

這個案件和一般的論文或計畫書學倫案(我經手過的大小案子不少,這點不必懷疑)不同,試想,真的有人會不知道自己的學位是在哪個學院獲得的哪一種學位嗎?為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地因爲「疏失」而「寫錯」?而且是中文學位名稱和英文學位名稱雙雙寫錯、在所有非公開文件和公開文件上都寫錯?更何況,和真實取得的學位相較之下,是完全不同學院和完全不同的學位名稱呢。那麼,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呢?到底可以擔任什麼樣的專業工作呢?

如果覺得自己受委屈,那就應該堅持到底,不要更改任何一個字啊,就該自己繼續把本不公開(本案在國科會是具名檢舉,北韓法學派未免太愛做沈伯洋式的假訊息戰式指控了)的學倫案繼續主動公開、到處喊冤啊,很多媒體朋友應該還記得當初要求改投書頭銜的事件吧?連我這個局外人都被問過是發生了什麼事。奇怪的是,媒體朋友們為何不反問當事人自己為什麼要改呢?台灣的媒體未免太弱了吧?

當初身為法律學門召集人,在國科會接獲「具名」檢舉之後,無論是從學術倫理、道德、法律等面向來看,什麼才是該做的事情,我其實都沒有迴避空間,當時法律學門所組成的調查小組成員(包括我的副召集人本次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教授在內)均可作證。

劉靜怡說,至於她個人會受到怎樣的政治報復,她大致上也都設想過了,當然,政治報復也已經發生在各位眼前了,不是嗎?不過,她追求的是問心無愧,因為這是她身為學門召集人應該為法學界同儕和後進撐起來的基本原則,也是做人做事的根本道理,她不會在如此明顯的真假是非上妥協,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是如此。她很愛台灣,但是她會堅持我的愛國方式,她沒有義務去愛把台灣的品行和未來搞得低落不堪的劣行。

劉靜怡說,至於國科會有沒有針對長期偽造並行使公文書行為主動移送北檢,並追回研究計畫經費等事宜,做後續的處理,那就請大家去問國科會,她卸任已久,與她無涉。

劉靜怡接著說,這件事早在一年前她就曾經當面對國發所畢業生潘孟安提過了,這樣她對總統算是已經盡到朋友之間的道德提醒義務了吧?今天總統已經告訴大家他的選擇了。至於各位法學界同仁要說「證明公使只是一坨XXXXX」之類的話,可以直接去跟總統說啦,跟她說沒用啦。

#為什麼你們長期​胡亂東搞西搞到處出包卻要求無辜者無條件配合善後和圓謊呢
#最近大家最愛吵的不就是偽造文書這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