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5日電)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在台南市府任職接受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南檢重啟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去年8月偵結起訴,台南地院今天判決無罪,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對陳宗彥遭控接受性招待、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案宣判,陳宗彥無罪;另涉嫌透過性招待行賄的連姓、王姓等2名男子,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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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南檢103年4月14日簽分他字案偵辦,但查無具體不法事證,104年8月31日簽結。

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偵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去年8月15日偵結起訴,且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編輯:陳仁華)1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