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總統賴清德於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劃法刪除及修正條文。民進黨立院黨團認有違憲之虞,今天向憲法法庭遞狀。黨團總召柯建銘於遞狀後說,大法官應做違憲宣判。

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會依規定分案,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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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後,總統府3月下旬發布總統令,公布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刪除及修正條文。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有違憲之虞,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等人,在訴訟代理人、律師陳鵬光等人的陪同下,上午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黨團總召柯建銘於遞狀後受訪指出,請藍白不要站在憲法對立面,沒有一個人可以跟憲法對抗,針對總預算案提出釋憲的部分,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權力分立原則、法治國原則等違憲理由,大法官應做違憲的審查。

柯建銘也說,至於就財劃法的部分,因國會藍白過半、恣意妄為,修法修到破壞中央政府財政收入,要中央政府做事,又不給錢,「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違反憲法第147條,造成城鄉差距的問題,認為大法官有足夠理由判決違憲。(編輯:方沛清)1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