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10)日召集各地方政府及教育團體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討會議。修正草案明定應受控管的行動載具類型,並要求校方以上課時間「統一保管」為原則制定校規。

教育部表示,過去僅規定學生上課時間應將手機關機,然而隨著科技發展,諸如筆電、平板或Applewatch等穿戴式裝置及行動載具在校園內逐漸普及。對此,立法院於去年10月召開公聽會,教育部則在今年1月著手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教育部指出,本次修正草案明訂「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級統一保管。但若有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之聯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至於管制和保管方式,則交由各學校訂定校規約束。

此外,教育部也在草案中依照手機、可攜式平板電腦或各式穿戴裝置等不同行動載具類型設定適用的保管方式。草案要求各學校明訂如何保管及管理學生統一放置的行動載具,並對學生交由校方統一保管的行動載具負有保管和管理責任,避免行動載具損壞或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