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22日)公布2024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在4085份回收有效樣本中,觀察到約有7成5的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有延長工時(加班)者約占3成7,以及勞工有兼職(差)者占4.9%,主要原因為須多份工作收入才能應付生活開銷等10大現象。
一、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之勞工占7成5
2024年調查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4.6%,與112年比率相當,感到普通者占22.6%,感到不滿意者占2.8%。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之各項目滿意比率,以「性別平等工作」97.5%最高,其次為「主管對員工的關切與照顧」94.5%,「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94.4%居第三;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之各項目不滿意比率,以「人事考核升遷制度」77.2%居首,其次為「工資」64.8%,「員工教育訓練」55.1%居第三。
二、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者約占3成7,平均每月延長14.7小時
2024年調查勞工近一年(112年6月至2024年5月)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36.6%,較112年調查下降4.6個百分點,其中有延長工時者之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4.7小時。按行業別觀察,以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有延長工時占53.3%最高,其次為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占52.1%,其餘均不及5成。
三、延長工時之勞工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成5
2024年調查勞工近一年每次延長工時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5.3%,較112年上升0.7個百分點。按行業別觀察,曾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之占比以不動產業33.7%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金融及保險業、支援服務業、教育業亦均逾2成。
四、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通訊方式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之勞工約占1成
2024年調查勞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方式交辦工作占25.5%,較112年上升1個百分點;接獲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者占9.5%,執行工作地點(可複選)係回服務單位者占3.2%,在非服務單位執行占7.5%,其中後者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3.1小時。
五、勞工認為需要服務單位提供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以「福利措施」為主
2024年調查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之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至多複選3項)以「福利措施」(如婚喪年節禮金、子女就學補助、文康活動、員工旅遊、團體保險等)占67.9%最高,其次為「彈性工作安排」占48.2%,「優於法令給假」占45.4%居第三。
按職業別觀察,各職業別勞工均以希望提供「福利措施」最多,其次項目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希望提供「彈性工作安排」,其餘職業則希望提供「優於法令給假」。
六、勞工規劃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比重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最高;已規劃退休年齡者所規劃之退休年齡平均為61.2歲
2024年調查勞工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目前尚無規劃者約占2成8;有規劃占7成2,各項來源項目平均比重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最高達4成4,另「儲蓄」近2成3,「投資所得」2成1,後二者合計比重與前者相近。
另勞工已規劃退休年齡者占14.2%,尚未規劃者占85.8%,前者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2歲。按性別觀察,男性勞工已規劃退休年齡者占16%,高於女性之12.4%;男性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8歲,較女性之60.5歲多1.3歲。
七、勞工有兼職(差)者占4.9%,主要原因為須多份工作收入才能應付生活開銷
勞工目前有兼職(差)者占4.9%,兼職(差)主要原因為「須多份工作收入才能應付生活開銷」占3.5%,其次為「想要增加收入以提高生活品質」1.1%,「覺得時間充裕可再兼任其他工作」居第三。
八、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仍以週休2日為主
在不改變每週工作時數下,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以週休2日之「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及「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時間固定」分占46.5%及41.8%較高,「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3日每日工作10小時)占10.3%,以25~34歲及35~44歲年齡層均占逾1成較高,「減少每日工作時數,增加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1日每日工作6-7小時)則占1.5%。女性希望「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較男性高3個百分點,男性「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時間固定」則較女性高2.9個百分點。
九、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占8成2;近3個月曾實施遠距工作者占6.4%
2024年調查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全部工作都必須至服務單位執行)占81.9%,部分工作可遠距執行者占13.7%,全部工作都可遠距執行者占4.4%;部分或全部可遠距工作且近3個月曾經實施者合占6.4%。近3個月曾遠距工作的主要原因以「服務單位規定」占36.8%最高,其次為「為取得較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占32.7%,「為節省通勤時間」占14.7%居第三,另為照顧家人占9.7%、因個人健康因素占6%。
十、勞工需於夜間工作者約占1成
2024年調查勞工需於夜間工作(係指工作時間於晚上10時至隔天上午6時內)占10.5%,不需於夜間工作占89.5%。按職業別觀察,需夜間工作比率以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之18%最高,其次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16.2%,農/林/漁/牧業生產人員14.6%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