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首席設計師Jony Ive離開蘋果後引起不少媒體的關注,但對大多數的科技公司來說,設計總監的離開並不是一件會引起外界關注的事。Jony Ive離開蘋果後創辦了一家名為LoveFrom的獨立設計工作室,但仍將蘋果視為重要的客戶,同時也表示期待在未來很多年裡能繼續合作。但在今年 7 月Jony Ive宣布結束與蘋果的合約,正式告別他與蘋果30年的歲月。紐約時報也提及LoveFrom跟Apple的合約價值一億美元,但該合約規定了LoveFrom不得與Apple認定的潛在競爭者進行合作,並為其進行設計,大大的限制LoveForm選擇客戶的權利,但這樣的行為在我看來,實屬無法認同。

        在我看來蘋果公司這樣的行為,有他的道理所在,但現今的社會裡『競爭』只會一天比一天激烈,而蘋果這樣的行為無非是用於保護自己或是避免自己的機密外流。但是「競爭」是人類社會中很常見的現象,其中「優勝劣敗」也被當成競爭行為的結果,在這種似乎並不離譜的理解中,其實仍然存在著一些謬誤,尤其對市場內商業行為的競爭更有著極端錯誤的理解。

        競爭帶來的並不全然是負面的效益,更多時候競爭帶來的是進步,這些競爭帶來了許多不一樣的火花,所以並不能全盤否定競爭的存在,而且我認為這樣限制選擇客戶的做法其實是自私的,因為當今的商業競爭,並非只有你死我活的二分法。也可以選擇在不同的面向競爭或者合作,且從中找到合作模式,共創雙贏的局面反而能創造更大的利益,也能服務到不同層面的消費者。如何從複雜的商戰局勢中,分析競爭或合作的契機。

        在科技媒體這麼發達的狀態下,可以選擇多報導商業合作後成功的範例,可使一些新創公司更有信心去與更大的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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