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港版國安法實施及《香港基本法》23條生效,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在美東時間9月6日上午更新商務警示,警告美國企業在香港的營運和活動將面臨風險。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這份名為《香港商務警示》(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的文件,其中商務警示提及的許多風險,源自於《香港國安法》以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而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第23條)的實施,而這些法律被認為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保護。

在美國國務院公佈的商務警示中表示,美國企業應意識到他們原先在中國面臨的風險,現在在香港也慢慢浮現。這兩項法律以及中國和香港當局的行為可能會對企業的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警示中也為美企提供出做出明智的業務決策和正確評估風險的資訊。

《香港商務警示》中也提及,美企在香港經營需要面臨潛在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包括加強審查、潛在的經濟處罰,以及因違反港版國安法或基本法第23條而採取的法律行動。

除了美國發布新警示外,由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若犯叛國與叛亂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並增訂「境外干預罪」,最重可處14年徒刑等,陸委會也曾呼籲港府應以保障自由與人權為重,並提醒國人注意赴港風險。